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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这样停罚款5000元!广西两市开出首张罚单

广西头条NEWS2816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已于8月1日起施行,但一些小区违规停放电动车的行为仍未停止。近日,广西两市消防针对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行为分别开出了首张罚单。

  

 

  8月1日起,电动车要这样停放

  6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公布了《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自2021年8月1日起施行。其中包括“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

  拒不改正的,可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此前报道详情】

  

 

  南宁首单!电动车违规停放罚款5000元

  近日,南宁市高新区消防救援大队针对高层小区内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的行为,开出了南宁市的首张罚单——5000元。

  8月16日上午,一条投诉出现在南宁消防便民平台上,高新区荷塘月色小区业主表示小区内经常有电动自行车停放占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接到居民投诉后,消防部门来到小区进行核查,发现小区好几栋里或多或少存在将电动自行车停放在一楼公共门厅,以及违规充电的问题。

  消防监督人员还发现,物业并没有在一楼楼道与电梯内放上醒目标识警醒业主不能在安全通道出口停放电动车。此前7月,南宁市高新区消防救援大队已经对该小区物业进行教育、督促其尽快整改。

  对于该物业不作为的情况,8月17日,南宁市高新区消防救援大队决定按照8月1日实施的《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给予该物业公司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来源:南宁消防

  广西首单!小区电动车违规停放,罚款2000元

  8月3日上午,桂林市恭城消防救援大队针对高层小区内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的行为开出了全区的首张罚单。

  经检查发现,桂林市仁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楼梯间、安全出口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该小区还存在私拉乱接飞线充电的现象,小区物业虽然在单元楼入口的醒目位置张贴了电动车消防安全宣传海报,但依旧有大量业主将电动车停放在公共走廊里堵塞了消防安全出口。

  检查另发现,广西金恒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恭城分公司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未按规定持证上岗,未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

  检查组人员依法对两家物业管理单位责令改正,并分别处罚2000元,要求相关负责人按现场实际情况,立即落实整改。

  

 

  

 

  广西头条综合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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