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
新闻中心 | 桂林

桂林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摘要)

2197

  桂林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摘要)

  ——2021年10月20日在桂林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桂林市五届人大常委会主任 张晓武

10月20日下午,张晓武代表市五届人大常委会作工作报告。记者何平江 摄

  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五年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共审议法规案12件,表决通过11件,颁布实施8件。备案审查规范性文件113件、规章3件。听取和审议“一府一委两院”专项工作报告52个,听取和审议计划、预算、决算、审计等报告26个。开展法律法规实施情况检查22次、专题询问3次、述职评议1次、专题视察5次、专题调研60项。作出决议决定58项,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568人次。

  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遵循,贯彻落实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市委决策部署,人大工作不断开创新局面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市委决策部署,严格执行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向市委请示报告制度,五年来请示报告160次。

  ——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关于加强新时代人大工作的意见,落实好全区、全市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加强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全面加强立法、监督、代表等各项工作,推进常委会履职能力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对县乡人大工作的指导。在市委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率先在全区成立城区街道人大工作机构,并落实人员编制。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关于加强党领导立法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科学立法工作格局。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关于贯彻实施民法典的要求,2020年7月,在全区率先举办全市民法典知识讲座,特邀全国人大常委会民法典起草组专家授课,助推全市上下全面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民法典。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关于加强对本级监察机关进行监督的要求,按照宪法和监察法规定,2021年首次听取和审议市监察委员会关于开展脱贫攻坚监察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提出审议意见,推动全市监察工作不断改进。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做好人大外事工作的要求以及自治区党委关于人大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加强与广西周边国家和地方议会友好交往的要求,与日本熊本市议会沟通联络,提出希望签订友好交流协议书、建立定期交流机制,得到积极回应,开拓了两地人大、议会友好交流与合作的新空间。在2021年新春佳节来临之际,会同市外办向越南多乐省邦美蜀市、越南庆和省芽庄市人民议会发出慰问信,加强与越南人民议会之间的交流。积极推动市人大与台湾花莲县议会建立友好关系。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市委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市人大常委会第一时间向全市各级人大代表发出倡议书,号召人大代表以实际行动带头展现责任担当。及时开展对我市野生动物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以及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执行情况的专题调研,听取和审议“一法一决定”执行情况的报告。

  ——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决策部署,常委会领导经常深入联系城区、学校等地督促指导创城工作。组织人大机关干部到包联点位巡查街道、入户宣传等,开展“进社区、访民情”一对一宣传、电影进社区、整治公共区域和背街小巷环境卫生、劝导电动车驾乘人员佩戴头盔等专项活动,切实提高群众满意度。

  二、发挥立法引领和推动作用,助力桂林“两个建成”和各项事业发展实现新突破

  深入推进科学民主立法。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开展立法工作。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科学制定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工作计划。成立常委会立法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地方性立法工作办法(试行)、地方立法工作“双组长”制度实施办法、地方立法工作规程,建立健全人大立法起草、论证、协调、审议机制。

  实现立法数量和质量双丰收。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适应改革发展需要,加强重点领域立法,立法工作走在全区前列。

  加强地方性法规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常委会把立法工作和普法、执法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组织开展地方性法规专题宣传活动。

  三、紧扣新时代人大工作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持续监督取得新成效

  推动经济社会健康发展。聚焦产业振兴,开展重大项目建设等专项调研,听取和审议市属三大园区建设情况的报告,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集中专题视察我市民营经济发展情况,开展自治区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执法检查。

  推动财经监督不断深化。听取和审议计划执行情况、“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中期情况评估、“十四五”规划纲要编制情况报告,强调要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推动解决社会民生热点难点问题。关注民生,开展义务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高等教育法、食品安全法、安全生产法等执法检查,持续开展“回头看”跟踪检查。关注热点,对全市公共环境卫生治理、漓江流域保护和生态补偿保障机制、漓江风景名胜区、会仙喀斯特国家湿地公园和灵渠、青狮潭水库水质保护等情况进行调研。关注难点,对我市城区建设工程“烂尾楼”项目相关情况开展专题调研。

  推动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常委会把脱贫攻坚作为最大的政治任务和最大的民生工程,组织驻桂林全国和自治区人大代表专题视察我市脱贫攻坚工作情况,推动政府压实脱贫攻坚责任,补齐短板弱项。围绕推进乡村振兴,听取和审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等专项工作报告,开展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渔业法、城乡规划法、自治区乡村规划建设管理条例执法检查,对我市现代特色农业发展、农业产业兴旺、农产品质量安全、柑橘黄龙病防治、非洲猪瘟防控、水果产业发展和长塘水库建设等情况开展专题调研。

  推动保障司法公正。常委会着眼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听取和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报告。

  推动加强干部任后监督。常委会探索开展对人大任命的政府组成人员任后履职监督,2020年首次组织对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扶贫办4个政府组成部门进行述职评议,并进行现场提问和满意度测评。

  四、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和人事任免权,在助推高质量发展中彰显新担当

  常委会坚持谋大事、议大事、抓大事,以全局视野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及时把党的主张转化为全市人民的共同意志和自觉行动。紧紧围绕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

  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任免有机统一的原则,严格按照地方组织法和人事任免办法的规定,依法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确保市委人事安排意图通过法定程序得以全面实现。依法落实宪法宣誓制度,组织宪法宣誓233人次,激励和教育国家工作人员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

  按照自治区人大和市委部署要求,做好2021年市县乡三级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依法主持开展全市第六届人大代表选举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做好代表名额分配、代表结构比例合法性审查、换届选举风气督察、代表资格审查等工作,顺利完成任务。

  五、加强和创新代表工作,代表依法履职为民展现新作为

  常委会坚持和尊重代表主体地位,创新工作机制、拓展履职平台、强化服务保障,更好发挥代表在参与管理地方国家事务中的重要作用。

  全面提高服务水平,切实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先后组织市人大代表、各县区人大常委会分管领导和选联工委负责人共980多人次参加3期市人大代表履职学习班和1期履职平台管理队伍培训班。

  创新履职平台品牌,推动代表常态化履职走深走实。2019年以来,深入开展“混合编组、多级联动、履职为民”工作,推进履职平台改建和全面提升,将全市11000多名五级人大代表,全部混合编入148个代表履职活动中心和980个代表联络站(点),代表联络站(点)实现布局网格化,代表混合编组实现科学化;紧贴桂林实际,创建工业企业、农业农村、旅游、教育文化、医疗卫生、法治建设等特色行业代表联络站(点)29个,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精准抓好代表建议办理,有效提升落实率满意率。改进代表建议督办机制,由选联工委单一牵头督办转变为市人大各专委对口牵头督办,充分发挥各专委作用,形成建议督办合力。

  六、加强自身建设,强化使命担当树立新形象

  突出强化政治建设。常委会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扎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全力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执纪执法职责。

  突出履职能力建设。强化理论武装,注重理论研究,大力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代表履职风采,2017年至2020年,常委会连续荣获自治区人大宣传工作先进单位一等奖。

  突出建立健全制度机制。制定出台关于改进常委会会议审议工作的若干规定,强化常委会会议审议实效。健全完善常委会及机关办文办会办事工作制度,规范机关运转。推广运用信息化智能化办公方式,提高常委会依法履职质量和效率。健全人大与“一府一委两院”的沟通协调机制,提高常委会履职行权系统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突出强化干部队伍建设。落实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我市机构改革方案要求,结合工作实际,依法撤销市人大旅游委,增设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在全区率先成立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推动优化常委会组成人员结构,提高常委会整体工作效能。

  五年工作的体会

  回顾和总结过去五年的工作,我们深切体会到,有效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做好新形势下的地方人大工作,必须牢牢把握以下五个方面:

  必须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是人大同志的首要任务和看家本领。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是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的思想理论基础。

  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实践证明,旗帜鲜明讲政治是做好人大工作的重要前提,坚持党的领导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确保人大工作沿着正确方向前进的根本保证。

  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我们必须坚持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支持和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发展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人民民主,牢记让人民生活幸福就是“国之大者”,不断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必须依法履行职权。我们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宪法法律关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工作的各项规定,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按照法定权限,遵循法定程序,通过会议形式,集体行使职权,集体决定问题,确保在法治轨道上推进人大各项工作。

  必须推动改革创新。我们必须按照总结、继承、完善、提高的原则,扎实推进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改革创新,推动人大各项工作取得新突破。

  今后工作的建议

  一是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坚持把党的建设摆在首位,坚持党的领导,提高政治站位,把牢政治方向,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面推进常委会及其机关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始终。

  二是进一步加强立法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不断完善立法工作体制机制,把立法重点和立法资源集中到有利于深化改革、激发社会活力、促进民生改善的事项上来,提高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水平,更好发挥立法引领和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作用。

  三是进一步加强监督工作。聚焦市第六次党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围绕市委决策部署、政府工作需要、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社会关切的焦点痛点,用好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权,坚持监督和支持相结合,确保法律法规得到有效实施,助推“一府一委两院”改进工作。

  四是进一步加强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主体作用,提高代表建议办理实效。密切常委会与代表、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加强代表培训、履职监督管理、评优评先,提高代表政治素质和履职能力。进一步丰富闭会期间代表履职活动,为代表履职提供服务和保障。

  五是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强化政治机关意识,健全人大组织制度和工作制度,加强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和办事机构建设。下功夫抓好作风建设,大兴学习之风,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大兴干事创业之风,大兴密切联系群众之风,展现新气象、新作为,着力打造高素质人大干部队伍。加强人大工作宣传。密切与县(市、区)人大工作联系。

热门评论
相关推荐
热门新闻
数据加载中...
返回顶部
取消
我要说两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