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公安局北辰派出所接到线索,辖区某烟酒店有大量销售假冒的茅台酒的嫌疑。
接到线索后,该所马上进行核查。经几天的调查,未发现异常情况。1月16日下午,民警发现,店主柳某(男,49岁,湖北省石首市人)驾驶一辆奥德赛汽车外出,于是悄然跟踪。柳某去到城西街道某物流公司,装了一批货物后又驾车回到店门口。民警依法对该奥德赛汽车进行检查,在尾箱内发现“贵州茅台酒”10件。

接着,民警对其住宅进行搜查,又搜出“贵州茅台酒”10件。

经审,柳某对购买假冒的茅台酒准备销售牟利的事实供认不讳。柳某供述,去年9月份的一天,一名陌生男子来到店内,问有没有“漏野”的茅台酒卖,愿意以每件500元的价格购买。柳某让他过几天再来。为牟利,柳某分别于去年9月份、今年1月份,以每件450元的价格,向网友购买了20件假茅台酒(每次10件)。然而,买回来后,陌生男子却迟迟没有出现。

17日上午,经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的专家鉴定,上述20件白酒属于假冒茅台注册商标的产品。目前,柳某因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已被刑事拘留,案件在进一步深挖中。
民警提醒,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达到一定数额,即触犯刑法,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广大企业要诚信经营,制假售假害人终害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