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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0起交通违法被“清查”!

桂林晚报2219

  近日

  桂林开展了全市公安机关“百日行动”

  桂林各地交警在辖区道路

  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019月15日晚上23时20分许,在七星区七星路,一辆蓝色小型汽车被七星交警大队执勤民警拦停进行检查,驾驶员卢某也积极配合,并向交警说自己晚上没有喝酒。经现场酒精测试,卢某确实没有酒后驾驶,但民警还是让卢某熄火下车,并示意其走向车头的位置。当看见机动车号牌被防尘罩遮挡时,卢某才恍然大悟,并解释,之前在龙门大桥下给自己的爱车拍摄短视频,为了个人隐私,便用防尘罩把前面的车牌给挡住了,结果走的时候忘记取下来。

  


  民警对卢某进行批评教育,驾车上路前应该绕车一圈,检查车辆外部及周围的情况,并让卢某将防尘罩取下。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卢某因驾驶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被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9分。029月15日晚上21时40分许,在永福县迎宾路路段,迎面驶来一辆电动自行车,民警见驾驶员廖某脸色红润,并带着一股酒味,便依法拦下。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驾驶员廖某的体内酒精含量为31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非机动车违法行为。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廖某因饮酒后驾驶非机动车,被交警部门处以罚款50元。039月14日晚上20时许,在象山区环城南三路野狗山路段,一辆白色小轿车在执勤警力示意靠边停车接受检查时,该车驾驶员没有停车,而是加油向后倒车,并调转车头加速逆行逃跑。随后,两名骑警立即驾驶摩托车鸣响警笛,前后夹击将逆行车辆拦停。

  


  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刘某体内酒精含量为40mg/100ml,达到酒驾标准。民警将其带至整治点配备924医院医疗人员处做抽血酒精检测。如血检结果证实刘某确系酒后驾驶,根据《道路交警安全法》相关规定,交警部门将对刘某处以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其所驾驶的车辆已被象山交警依法暂扣。

  据统计,连续两晚全市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3220起其中,查处酒醉驾106起国省道违法1071起农村道路违法679起↓↓城区道路

  


  


  国省道

  


  


  农村道路

  


  


  桂林交警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

  出行要严格遵规守法

  自觉抵制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做到安全文明出行!

  来源丨广西桂林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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