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广西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日前印发。根据《方案》,广西将持续推进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实施农房质量安全提升工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行动,力争到2025年全区乡村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
3层及以上新建农村房屋以及经营性自建房必须依法依规经过专业设计和专业施工
据了解,农房质量安全是乡村建设工作的重点。《方案》明确,广西全区将继续实施农房质量安全提升工程,推进农村危房改造。持续深入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对3层及以上新建农村房屋以及经营性自建房,必须依法依规经过专业设计和专业施工,严格执行房屋质量安全强制性标准并在办理相关经营许可、开展经营活动前依法取得房屋安全鉴定合格证明。农房建设要满足质量安全和抗震设防要求,推动配置水暖厨卫等设施。
合理确定公共基础设施配置和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不搞齐步走、“一刀切”
《方案》明确,乡村建设要同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同当地文化和风土人情相协调,合理确定公共基础设施配置和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不搞齐步走、“一刀切”,避免在“空心村”无效投入、造成浪费。传承保护传统村落民居和优秀乡土文化,要突出地域特色和乡村特点,保留具有本土特色和乡土气息的乡村风貌,防止机械照搬城镇建设模式。同时要健全建管用相结合的长效机制,树立绿色低碳理念,实现乡村建设与自然生态环境有机融合。
来源/人民日报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