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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桂林市全市与市本级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桂林生活网—桂林日报4810
  关于桂林市全市与市本级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1年6月23日在桂林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桂林市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全市与市本级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预算草案提请市五届人大六次会议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同志提出意见。

  一、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0年,面对错综复杂的国际形势、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严重冲击,在党中央、自治区和市委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政协有效监督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全市各级各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决议,坚持桂林国际旅游胜地建设“一本蓝图绘到底”,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各项工作,有效战胜各种风险挑战。但受国家继续实施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和疫情冲击的叠加影响,全市组织财政收入面临巨大压力。各级各部门通过深挖政府性基金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潜力,强化预算统筹,优化收支结构,实现收支平衡。通过采取压减一般性支出、盘活存量资产资金、争取上级补助等措施,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兜牢基层“三保”、打赢脱贫攻坚、优化营商环境、培育产业发展、防范化解风险等重点领域支出提供了有力的财力保障,财政迈向高质量发展基础不断夯实,全市与市本级财政运行总体平稳。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550.77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1.49亿元;上级补助收入333.15亿元;上年结余收入13.06亿元;调入资金38.87亿元;一般债务转贷收入44.33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9.87亿元。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550.77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72.42亿元;上解上级支出7.40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42.59亿元。收支相抵,扣除结转下年继续使用的专款19.70亿元,当年收大于支8.66亿元,全部用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1)全市收入预算执行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1.49亿元,完成预算的72.3%(可比口径完成预算的92%),下降27%(可比口径下降7.2%)。其中:税收收入69.41亿元,下降7.9%;非税收入42.08亿元,下降45.7%(可比口径下降6.6%),非税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为37.7%。

  (2)全市支出预算执行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72.42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下降4.8%。主要重点支出情况如下:农林水支出68.81亿元,教育支出76.31亿元,科学技术支出2.76亿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4.44亿元,卫生健康支出60.70亿元。

  2.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142.86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3.50亿元;上级补助收入40.34亿元;下级上解收入11.90亿元;上年结余收入0.50亿元;调入资金14.20亿元;一般债务收入42.42亿元。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142.86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4.60亿元;上解上级支出5.61亿元;补助下级支出10.98亿元;转贷下级政府一般债务支出9.96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30.48亿元。扣除结转下年继续使用的专款1.23亿元,收支相等。

  (1)市本级收入预算执行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3.50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71.6%(可比口径完成预算的91.6%),下降27.9%(可比口径下降7.7%)。其中:税收收入18.39亿元,下降7.4%;非税收入15.11亿元,下降43.1%(可比口径下降7.9%)。

  (2)市本级支出预算执行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4.60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9.2%,下降10.1%。教育、科技、社会保障等民生支出达58.39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达69%。

  (3)总预备费执行情况。市本级年初预算安排总预备费1亿元,全年动用完毕。主要用于当年预算执行中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以及因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增加的支出及其他难以预见的开支,具体情况均已反映在相关支出科目中。

  (4)对县(市、区)转移支付执行情况。市本级对县(市、区)转移支付支出10.98亿元。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7.33亿元,增长1.4%;专项转移支付3.65亿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240.50亿元。其中: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34.20亿元,完成预算的104%,下降2.2%;上级补助收入17.54亿元;上年结余收入10.48亿元;专项债务转贷收入78.28亿元。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240.50亿元。其中: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87.83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7.5%,增长100.4%;上解上级支出1亿元;调出资金27.93亿元;专项债务还本支出8.67亿元;结转下年使用15.07亿元。

  2.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110.41亿元。其中: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50.31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75%,增长15.5%;上级补助收入2.39亿元;上年结余收入0.92亿元;下级上解收入0.78亿元;专项债务转贷收入56.01亿元。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110.41亿元。其中: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78.92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30.3%,增长90.1%;补助下级支出2.54亿元;调出资金4.18亿元;专项债务还本支出6.62亿元,专项债务转贷支出16.99亿元;结转下年使用1.16亿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1.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12.27亿元。其中: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1.72亿元,按可比口径完成预算的231.2%,增长101.8%;上级补助收入0.04亿元,上年结余收入0.51亿元。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支出12.27亿元。其中: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93亿元,完成预算的240.3%,增长200%;调出资金10.02亿元;结转下年使用0.32亿元。

  2.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10.62亿元。其中: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0.51亿元,按可比口径完成预算的107.2%,下降7.2%;上级补助收入0.03亿元,上年结余收入0.08亿元。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支出10.62亿元。其中: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52亿元,完成预算的116.6%,增长14.7%;调出资金10.02亿元;结转下年使用0.08亿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预算调整情况:2020年,受新冠疫情影响,国家多次出台调整社保费减免政策。自治区调整了我市社保基金收支预算数,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调整为85.28亿元,支出预算调整为84.48亿元。其中:(1)市级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0.52亿元,支出0.39亿元;(2)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5.38亿元,支出14.42亿元;(3)全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31.22亿元,支出30.11亿元;(4)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36.04亿元,支出34.32亿元;(5)全市工伤保险基金收入0.45亿元,支出0.85亿元;(6)全市失业保险基金收入1.67亿元,支出4.39亿元。

  具体执行情况:2020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85.03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9.7%;支出81.69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6.7%;收支相抵,当年结余3.34亿元,年终滚存结余109.22亿元。其中:(1)市级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0.55亿元,支出0.39亿元,当年结余0.16亿元,年终滚存结余0.96亿元;(2)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5.40亿元,支出14.27亿元,当年结余1.13亿元,年终滚存结余2.15亿元;(3)全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30.68亿元,支出27.36亿元,当年结余3.32亿元,年终滚存结余62.51亿元;(4)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36.13亿元,支出34.23亿元,当年结余1.90亿元,年终滚存结余35.79亿元;(5)全市工伤保险基金收入0.49亿元,支出0.87亿元,当年结余-0.38亿元,年终滚存结余4.38亿元;(6)全市失业保险基金收入1.78亿元,支出4.57亿元,当年结余-2.79亿元,年终滚存结余3.43亿元。失业保险支出增长较大主要是疫情以来,为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加大了对困难企业的稳岗补贴支出以及为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对失业人员发放了一次性补发失业补助金和价格临时补贴。

  需要说明的是,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从2020年1月1日起实行自治区统收统支,预算由自治区统一编制。

  (五)政府债务举借、安排使用和偿还情况

  1.政府债务限额情况

  自治区核定我市2020年政府债务限额541.31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279.76亿元,专项债务限额261.55亿元。分级次情况如下:市本级政府债务限额300.71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47.18亿元,专项债务限额153.53亿元;各县(市、区)政府债务限额240.60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32.58亿元,专项债务限额108.02亿元。

  2.政府债务余额情况

  截至2020年底,全市政府债务余额533.47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277.66亿元,专项债务余额255.81亿元。市本级政府债务余额295.16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146.66亿元,专项债务余额148.50亿元。全市和市本级政府债务余额均控制在限额以内。

  3.新增政府债务资金安排使用情况

  2020年全市新增政府债券71.62亿元,主要用于文化旅游、教育、公立医院、产业园区、棚户区改造、交通运输和市政建设等领域的重大项目,以及支持中小银行发展。其中:市本级新增债券资金34.41亿元,各县(市、区)获得新增债券资金37.21亿元。此外,政府外贷举借一般债务0.26亿元(龙胜县举借),主要用于扶贫。

  4.再融资债券安排使用情况

  2020年,自治区代我市发行再融资债券50.99亿元(再融资一般债券42.33亿元,再融资专项债券8.66亿元),全部用于偿还2020年到期的政府债券本金,其中:市本级37.07亿元,各县(市、区)13.92亿元。

  5.政府债务还本情况

  2020年全市政府债务还本额51.26亿元,其中:一般债务还本42.59亿元,专项债务还本8.67亿元。市本级政府债务还本额37.10亿元,其中:一般债务还本30.48亿元,专项债务还本6.62亿元。

  以上到期债务本金均已如期偿还。

  6.政府债务付息情况

  2020年,全市一般债务付息支出10.21亿元,一般债务利息支出率2.16%;专项债务付息支出7.31亿元,专项债务利息支出率3.88%。市本级一般债务付息支出5.37亿元,一般债务利息支出率6.35%;专项债务付息支出4.52亿元,专项债务利息支出率5.73%。全市未发生政府债务违约行为。

  7.未来政府债券到期情况

  2021年到期本金40.16亿元;2022年到期本金67.25亿元;2023年到期本金101.46亿元;2024年到期本金51.88亿元;2025年到期本金32.66亿元;2026年及以后年度到期本金237.86亿元。

  各位代表,以上报告的2020年预算执行数均是快报数,具体执行情况详见预算草案,最终执行结果以决算数为准。

  (六)落实人大预算决议和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2020年,市财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五届人大五次会议要求,全面贯彻实施《预算法》和《预算法实施条例》,有效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持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大重点领域保障力度,切实兜牢“三保”底线,有力促进了全市经济社会的平稳健康发展。

  1.科学应变精准施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取得双胜利

  一是迅速反应,全面落实抗疫情稳发展政策举措。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出台的一揽子财税政策,制定出台《关于桂林市本级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切实加强预算管理促进财政平稳运行工作方案》,通过采取拓宽收入渠道、盘活存量资金资产、压减一般支出、加大统筹力度等九条硬核措施,统筹盘活资金超30亿元有效弥补财力缺口,切实保障疫情防控和促进经济社会稳定发展。二是突出职能,全面保障疫情防控资金需求。全市共筹措疫情防控资金3亿元,全面保障了患者救治、医疗物资保障、一线人员补助等资金需求,为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提供了坚实基础。三是多措并举,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复商复市。拨付工业企业财政补贴资金1.33亿元,有力保障桂林南药、三金药业等一批疫情防控物资和生活必需品生产企业复工复产;筹措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和疫情防控物资保障重点企业补助资金1.60亿元,形成完整的防疫物资生产体系;安排交通补贴资金1.01亿元,为复工复产提供正常公共交通运输服务。拨付“复工贷”“稳企贷”资金0.77亿元,继续开展“惠企贷”业务,共为1918家企业发放贷款46.54亿元,有效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筹措资金0.65亿元,支持“三月三暖心生活节”活动,有力拉动消费。四是强化举措,确保中央直达资金惠企利民。及时分配下达51.80亿元直达资金,惠及全市所有县(市、区),并向重点困难县区倾斜,大幅缓解了基层运转压力,有效提升了基层财政保障能力。

  2.瞄准靶心精准发力,积极财政政策更加凸显积极有为

  一是落实落细,减税降费政策红利深度释放。不折不扣落实更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企业获得感不断增强。全年全市新增减税降费超40亿元(其中:减免税费超13亿元,减免社保费超27亿元)。二是积极主动,争取上级支持成效显著。全市共争取上级转移支付312.16亿元,增长36.1%。特别是通过积极争取,城区在特殊转移支付和抗疫特别国债上得到了倾斜支持,有效缓解了城区受三产影响而带来的保“三保”压力和困难。获得新增政府债务限额71.62亿元,增长70.5%,其中,新增专项债务限额增长106.8%。获得新增专项债券69.62亿元、新增一般债券2亿元,重点投向文化旅游、公立医院、产业园区、棚户区改造、交通运输和市政建设等重点领域,以及支持中小银行发展。争取中央抗疫特别国债23.74亿元,重点支持中央、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倾斜支持公共卫生、民生领域补短板项目。三是精打细算,节用裕民思想不断深入。坚持政府过“紧日子”原则,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全市共压减一般性和非急需、非刚性支出超12亿元。其中,市本级先后3次组织压减部门预算一般性支出,压缩不必要开支,最大限度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共压减资金5.10亿元,优先用于疫情防控等重点、刚性和急需支出。财政投资评审加力提效,市本级共完成项目评审1001个,送审金额137.98亿元,审定金额113.01亿元,核减额24.97亿元,核减率达18.1%。四是强化统筹,财政保障能力不断提升。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力度,市本级将国有独资企业国有资本收益利润上缴比例由上年的30%提高到40%,调入一般公共预算比例由28%提高到30%。继续加大存量资金盘活力度,全市共盘活存量资金73亿元,盘活率达99.9%,同比提高了1.8个百分点。其中,对已收回的0.85亿元存量资金全部完成支出,使用率达100%。

  3.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保障重大战略实施有力有效

  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统筹整合零散资金资源,用好用活有限财力,集中财力办大事。一是全面保障重大项目建设,国际旅游胜地建设基本建成。筹措资金25亿元,集中推进重大交通、医疗卫生、漓江生态保护等基础设施建设,有力提升城市面貌,助推国际旅游胜地建设升级发展。二是全力支持工业高质量发展,工业振兴迈出新步伐。安排支持工业振兴资金5.07亿元,全力扶持工业企业发展,其中,安排园区发展资金1.60亿元,集中优势力量发展园区经济,推进“三大园区”齐头并进新格局;筹措资金4亿元,重点支持桂林深科技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建设、华为信息生态产业合作区等重大产业项目建设;安排招商引资经费0.14亿元,大力支持招商引资和产业培育。三是大力支持文明城创建,成功入选全国文明城市。统筹安排资金1.61亿元,全面保障城市改造提升九大攻坚行动各项工作顺利推进,为成功摘得“全国文明城”保驾护航。四是创新财政投入方式,有效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撬动作用。创新财政金融投贷联动新模式,建立联动投资机制,筹集资金1.30亿元,分别注资高创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桂林经开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及参与全区首支“区、市、县”三级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产业基金——荔浦市科创基金的设立。PPP工作取得较大进展。全市共有27个PPP项目进入财政部全国PPP综合信息平台管理库,总投资约224.58亿元。比2019年末新增管理库项目19个,新增签约落地项目3个。

  4.明确导向优化结构,社会事业全面进步,民生福祉不断增强

  聚焦财力支持社会民生事业发展,财政支出结构不断调整优化。全市民生支出达373.65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达79.2%。一是聚焦聚力稳扎稳打,全力支持打赢“三大攻坚战”。全市累计筹措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4.63亿元,其中,市本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63亿元。贫困县整合涉农资金4.25亿元,重点支持挂牌督战地区脱贫摘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扶贫产业发展等,确保全市剩余1.39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脱贫、51个贫困村全部出列,脱贫攻坚任务如期完成。牢固树立底线思维,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稳妥有序。发行再融资债券50.99亿元,有效缓释到期政府债券偿付风险。健全隐性债务动态统计监测机制,积极推进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全市隐性债务累计化解提前超额完成年度化解计划。深入环境污染防治,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全市共筹措生态环境保护治理资金23.60亿元,全面支持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漓江保护成效显著,漓江干流水质达标率、城市污水处理率均达到100%,绿色发展优势充分彰显。二是倾心倾力抓实抓细,大力支持社会基本民生发展。突出保障为民办实事工程。累计筹措下达为民办实事工程项目资金1.46亿元,有效解决一批群众关注度高、社会覆盖面广的民生问题。筹措就业补助资金2.34亿元,支持各项创业就业补贴政策落实。筹措卫生健康资金60.70亿元,支持健康桂林建设。筹措教育资金76.31亿元,大力促进教育事业均衡发展。筹措科技资金2.76亿元,加大对基础研究、科技攻关、科技基础条件与平台建设等支持力度,大力支持科技创新发展。筹措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资金8.93亿元,促进文化事业繁荣发展。三是细化指导强化帮扶,兜牢兜实基层“三保”底线。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帮扶指导,压紧压实县级“三保”主体责任。市本级在自身也遭受重大困难挑战的情况下,继续加大财力下沉,全年共下达县(市、区)转移支付13.65亿元。同时,强化资金精细化调度,累计调度县(市、区)资金84.37亿元,增长28.5%,及时保障基层库款需求,牢牢兜住基层“三保”底线。

  5.全力攻坚蹄疾步稳,财税体制改革纵深推进

  紧跟建立现代财税体制步伐,对准财税改革硬骨头,持续攻坚发力,财税体制改革纵深推进。一是明晰权责激发活力,财政体制改革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医疗卫生、科技、教育等领域市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顺利出台,财政体制不断完善。经济发达镇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取得新突破,全区首家乡镇财政局——兴安县溶江镇财政局正式挂牌。稳步推进落实“三大园区”的财税体制。二是深入调研积极配合,税制改革平稳有序。配合完成资源税地方立法,助力《资源税法》顺利实施。积极做好增值税自治区与市县收入分享比例调整,研究制定增值税收入分享比例市县划分方案。三是立足创新优化服务,营商环境不断优化。积极完善政府采购电子采购平台建设,大力推进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开评标和远程异地评标,实现了政府采购项目“不见面”开评标。取消供应商网上报名和购买采购文件要求,全年累计为供应商节省购买标书经费约0.03亿元;停止向供应商收取投标(竞标)保证金,免收小微企业履约保证金,全年累计免收供应商投标保证金3.92亿元,减免履约保证金1.19亿元。四是加力提速全面推进,电子化改革迈出新步伐。国库集中支付主要业务电子化改革全面实现。市本级电子工资统发批量支付、公务卡、实拨、三方电子化对账等业务均已实现电子化。财政电子票据和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改革顺利完成,电子票据在非税收入收缴、社团、医疗等领域逐步推行,非税收入票据收缴一体化管理系统改造在全区率先完成并启用。

  6.严肃纪律强化监管,财政治理能力不断提升

  一是加强管理突出问效,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市本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工作首次向人大常委会报告。不断完善绩效评价机制,拓展绩效评价广度和深度。市本级全年共审核部门预算项目269个,涉及金额41.20亿元,其中86个重点项目实行专家评审。市本级一级预算部门实现全覆盖,绩效评价总额从26亿元扩大到39亿元,第三方独立评价总额从7.90亿元扩大到10.10亿元,部门整体支出评价试点从3个扩大到29个一级预算部门。进一步创新思维,拓展绩效评价方式,在全区首次尝试大额专项资金中长期绩效评价,对科技、工业和服务业引导专项等近4亿元财政资金开展中长期绩效跟踪监控。建立绩效评价结果与部门预算资金分配挂钩机制。二是提质扩面强化举措,全面推进财政监督管理工作。全年共开展扶贫资金专项治理、会计信息质量、乡镇财政管理、项目建设事中监管、地方预决算公开以及行政事业单位专项资金监管等检查,共查出违规资金7.03亿元,清理收回财政资金2亿元,纠正不符合《会计法》等法律法规的问题资金5.03亿元,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政管理。

  7.关于落实人大建议方面情况

  主动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积极配合开展专题视察和课题调研,认真承办和落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会议审议意见、代表建议。2020年,市财政局承办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10件(其中:主办3件,会办7件)。在办理建议的过程中,市财政局积极主动联系相关代表和单位,充分听取和采纳代表意见,所有代表建议均在规定时限办理完毕,获得代表和相关单位高度认可。

  2020年是“十三五”收官之年,五年来,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坚持以建设高质量“六强”型财政为理财思路,实施积极财政政策,财政总体实力持续增强,收入结构保持较好,保障了社会民生持续改善和重大项目加快推进。概括起来主要是“三个突破”“三个新”:一是五年财政收入总量首次突破千亿元。全市财政收入总量达1187亿元,为“十二五”的1.33倍。二是五年财政支出规模首次突破2000亿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量达到2257亿元,年均增长5.7%。三是五年争取上级转移支付首次突破千亿元。全市争取上级资金总量达到1098亿元,年均增长11.9%。四是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五年全市累计新增减税降费超过150亿元,盘活使用财政存量资金322亿元。五是保障和改善民生取得新成果。五年全市民生支出达1774亿元,年均增长6.6%,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达78.6%。六是财税体制改革迈出新步伐。基本公共服务等5个市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顺利完成,调整完善市辖区财政管理体制,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等各项税制改革增点扩面,政府投资引导基金、PPP、财政贴息等财政投入方式不断创新,财政预算和政府债务管理不断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全面实施。

  我们清醒地认识到,财政运行中也面临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集中体现在: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税收下降幅度较大,收入结构不优;财政支出刚性增长快于财力增长,收支矛盾突出,财政处于紧平衡状态;政府债务管理、基层“三保”等方面压力剧增,潜在风险不容忽视。我们将高度重视这些问题,努力加以解决。

  二、2021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草案

  (一)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和实现第二个百年目标的开局之年,是“双循环”格局加速形成之年,也是全力打造世界级旅游城市的关键之年,财政经济发展面临“新机遇”和“新挑战”,收支平衡压力依然较大。

  财政收入方面,将扭负为正、稳中趋缓。从我市经济发展态势来看,随着一系列稳增长政策举措逐步落地见效,新旧动能加快转换,预计2021年全市经济发展将逐步回归正常轨道。但是全市财政收入依然会受以下几个方面因素制约:一是财政增收基础不牢。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外部经济环境的不稳定不确定因素显著增多,特别是我市以三产为主的产业结构特点,全市经济恢复将受到较大制约,财源基础仍然非常薄弱。二是税收收入增收效应不明显。近年来,连续大规模减税降费降低了税收收入基数,税收收入还需要一定时期的恢复,当前增收效应仍不明显。三是短期内新增财源不足。近年来我市新引进的大部分重大项目还处于税收抵扣期、减免期,抵免的税源多,新增的税源少。四是非税收入不具有持续性。当前,我市财政收入非税占比高,存在较多一次性非税收入,可持续性不强,非税占比还需进一步降低,收入结构还需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方面,将持续刚性增长。2021年积极财政政策将提质增效、更可持续。财政将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补齐民生短板、国家应急体系建设、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等方面承担着重要责任,财政支出将继续保持较高强度需求。与此同时,为有效对冲疫情影响,2020年中央加大对各地支持力度,全市各级通过挖掘收入潜力、增加调入资金等一次性措施增加财力总量,抬高了支出基数,随着上述一次性措施在今年退出或退坡,失去资金来源、支出相应减少。综合研判,预计全市2021年组织财政收入增长5%左右,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2.5%左右,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长3%左右。

  根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财政工作视频会议和全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市经济形势,2021年全市财政工作和预算编制总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及桂林时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国家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认真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精准有效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努力保持财政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全面落实党政机关要坚持过“紧日子”要求,加强财政资金资源资产统筹,加大优化支出结构力度,强化落实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兜牢基层“三保”底线。积极筹措资金增强重大战略任务财力保障,有效防范化解政府隐性债务风险,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2021年财政工作和预算编制将主要坚持以下原则:一是紧紧围绕中央、自治区决策部署。把十九届五中全会工作要求和谋划落实到2021年的开局起步中,把党中央、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以及人大监督工作要求落实到预算编制工作中,把预算法实施条例的新规定、新要求落实到预算编制、执行、决算和监督全过程。二是积极的财政政策更可持续。继续落实好中央和自治区出台的各项减税降费政策,着力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继续争取中央、自治区补助资金和新增政府债务限额,加大财政统筹盘活力度,增强财政保障能力。三是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坚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坚持过“紧日子”,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从严控制行政事业单位开支,严控“三公”经费预算,取消低效无效支出,厉行节约办一切事业。四是加大支出结构调整力度。调整优化支出结构,重点支持推动高质量发展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支持打造世界级旅游城市,支持工业等产业经济加快发展,支持巩固”三大攻坚战”成果,支持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五是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将绩效理念和方法深度融入预算编制全过程,不断提高预算编制科学性,稳步推动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着力优化财政资源配置。六是防范化解财政风险。科学稳妥安排收支预算,合理安排政府债券规模,既发挥好债券资金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积极作用,也为今后财政政策实施留出空间,增强财政可持续发展能力。

  (二)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1.代编2021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初步安排113.85亿元,增长2.1%。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440.63亿元,比上年预算数增长19.5%,主要是增加了上半年部分上级转移支付收入安排的支出。继续加大民生支出保障力度,涉及民生方面支出合计306.87亿元,比上年预算数增长14.2%。

  2.2021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1)市本级收入预算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安排103.84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4.34亿元;上级补助收入30.97亿元;下级上解收入11.16亿元;上年结余收入1.23亿元;调入资金16.32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9.82亿元。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4.34亿元,增长2.5%。其中:税收收入19.86亿元,增长8.0%;非税收入14.48亿元,下降4.2%。

  (2)市本级支出预算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82.62亿元,比上年预算数增长7.0%;上解上级支出5.11亿元;补助下级支出5.16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10.95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为零。

  ——总预备费安排情况。市本级安排预备费1.5亿元,占市本级财力安排的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2.62亿元的1.8%,用于预算执行中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增加的支出及其他难以预见的开支。

  ——“三公两费”安排情况。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计划安排“三公”经费0.34亿元,下降20.6%。其中:公务接待费0.08亿元,下降18.2%;因公出国(境)费0.01亿元,下降75.6%;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25亿元,下降14.1%(其中:无公务用车购置费;运行维护费0.25亿元,下降5.5%)。此外。安排会议费0.12亿元,增长7.4%,主要是考虑到今年集中换届工作需要;培训费0.11亿元,下降41.9%。

  ——市本级对下转移支付补助安排情况。市本级对县(市、区)转移支付支出安排5.16亿元。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支出1.77亿元;专项转移支付支出3.39亿元。

  3.重点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21年,市本级严格落实“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预算保障。基本支出部门预算年初安排38.28亿元,增长18.2%,用于保障工资福利、社会保险缴费及公积金、离退休经费、公用经费等方面支出。此外,在项目支出中优先安排聘用人员经费、各类社会保险缺口补助、非财政拨款单位退休人员计生增资、抚恤金等人员经费方面支出14.20亿元。

  在足额安排人员经费、正常运转经费、按标准开支的民生支出外,支出安排上将聚焦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集中有限财力办大事,统筹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以及争取上级转移支付和自治区政府新增债券资金(以下简称“统筹财力”),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和重点领域,集中财力办大事。对部分重点领域支出初步安排如下:

  ——统筹财力安排漓江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5亿元,加大漓江生态保护和修复提升工程建设,保护好“绿水青山”。

  ——统筹财力安排“两新一重”建设专项资金4亿元,重点保障公共卫生防疫设施、城市基础设施、信息化建设以及重大项目前期经费保障等,确保重大基础设施建设。

  ——统筹财力安排综合民生保障专项资金12亿元,重点保障基本养老保险、困难群众、军转干部、环卫工人及残障人士等救助补助,提高人民群众生活幸福感、获得感。

  ——统筹财力安排党建及民族团结专项资金1.80亿元,重点保障建党100周年系列活动、龙胜70周年县庆、各级换届选举等工作,夯实基层组织基础,进一步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为建党百年献礼。

  ——统筹财力安排工业振兴专项资金4.60亿元,重点支持落实工业发展十八条、三大园区建设发展、企业技改等,加快培育壮大产业新动能,持续破解阻碍桂林发展的突出矛盾。

  ——统筹财力安排乡村振兴专项资金3.30亿元,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全力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确保现有资金支持总体稳定。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1.代编2021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安排262.89亿元。其中: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26.79亿元,增长69.0%;上级补助收入1.32亿元;上年结余收入15.07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收入19.71亿元。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安排262.89亿元。其中:当年政府性基金支出安排155.42亿元,比上年预算数增长28.2%;调出资金71.27亿元;专项债务还本支出21.91亿元;年终结余14.29亿元。

  2.2021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安排104.58亿元。其中: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93.91亿元,增长86.6%;上级补助收入0.05亿元;上年结余收入1.16亿元;下级上解收入0.78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8.68亿元。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安排104.58亿元。其中:当年政府性基金支出安排74.16亿元,比上年预算数增长5.1%;补助下级支出3亿元;调出资金15.62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9.66亿元;年终结余2.14亿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

  1.代编2021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安排2.38亿元。其中: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2.03亿元,下降82.6%(可比口径下降10.0%);上级补助收入0.03亿元,上年结余收入0.32亿元。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支出安排2.38亿元。其中: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1.68亿元,比上年预算数增长108.9%;调出资金0.70亿元。

  2.2021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安排1.27亿元。其中: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1.16亿元,下降88.9%(可比口径增长11.6%);上级补助收入0.03亿元;上年结余收入0.08亿元。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支出安排1.27亿元。其中: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0.57亿元,比上年预算数增长27.7%;调出资金0.70亿元。

  (五)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

  2021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体安排情况是: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87.99亿元,支出84.96亿元,收支相抵,当年结余3.03亿元,加上上年结余109.22亿元,年终滚存结余112.25亿元。其中:(1)市级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0.54亿元,支出0.41亿元,当年结余0.13亿元,年终滚存结余1.09亿元;(2)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3.69亿元,支出14.21亿元,当年结余-0.52亿元,年终滚存结余1.62亿元;(3)全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31.74亿元,支出29.33亿元,当年结余2.41亿元,年终滚存结余64.92亿元;(4)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38.74亿元,支出37.10亿元,当年结余1.64亿元,年终滚存结余37.43亿元;(5)全市工伤保险基金收入0.92亿元,支出0.85亿元,当年结余0.07亿元,年终滚存结余4.45亿元;(6)全市失业保险基金收入2.36亿元,支出3.06亿元,当年结余-0.70亿元,年终滚存结余2.73亿元。

  (六)政府债券资金安排使用情况

  结合2021年我市到期政府债券和全市各级财政再融资政府债券需求等情况,2021年计划申请再融资政府债券36.13亿元(再融资一般债券16.42亿元,再融资专项债券19.71亿元),主要用于偿还2021年到期的存量政府债券。其中,市本级计划申请再融资政府债券18.50亿元,县(市、区)计划申请再融资政府债券17.63亿元。2021年我市没有自治区提前下达的政府债务新增限额,因此预算草案中暂无新增政府债券资金使用安排。

  各位代表,现在报告的全市2021年预算是汇总预算,是一个指导性指标,预算的具体安排情况详见预算草案。

  三、2021年财政重点工作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也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起始之年,做好财政各项工作意义重大。我们将紧紧围绕中央、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努力完成全年预算目标。

  (一)加强财政统筹,增强重大战略财力保障

  一是培育挖掘财政增收潜力。坚持“招大引强”,加大产业培育扶持力度,确保重大项目投产发挥效益,抓大不放小,力争税收有新突破,努力提高税收占比,有序加强非税收入征管。继续加大土地出让力度,加强政府性基金入库工作,增加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二是积极争取上级支持。继续抓住打造世界级旅游城市、漓江生态环境保护、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等机遇,精准对接落实中央、自治区“十四五”规划有关重大项目,争取上级更多的资金支持,积极向国家申请同意我市设立市内免税店。三是加大预算统筹盘活力度。进一步统筹整合各类财政资金,围绕全市中心工作,集中财力办大事,提高财政投入的精准度和有效性,利用有限的资金,激发民间投资活力,引导社会资本加大对重点战略、重点产业、重点领域和重点项目的投资力度,释放经济增长潜力。四是持续落实过紧日子要求。继续优化支出结构。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不必要的支出要坚决取消,新增项目支出要从严控制,严禁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支出。更加注重政策重点,把钱用在刀刃上。

  (二)落实积极财政,稳步提升财政政策效应

  一是坚决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继续巩固拓展落实好中央和自治区已出台的减税降费、贷款贴息、援企稳岗、奖励补贴等综合精准施策系列财税政策,继续帮助企业纾困发展,优化营商环境,让市场主体添活力,为人民群众减负担。二是继续加快预算执行进度。进一步加强预算编制管理,提高预算到位率,加快预算下达进度。建立健全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机制,加强分单位、分项目的统计分析和重点督导,建立健全预算执行进度考核通报制度,促进预算单位落实预算执行主体责任,加快预算执行。三是优化政府债券资金管理。优化债券投向结构,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加快建立专项债券项目筹划、储备、评估、遴选等工作机制。用足用好专项债券作为项目资本金的政策,积极发挥专项债券融资成本低、作用机制直接、政策见效快等优势,更好发挥撬动作用,扩大有效投资,形成对经济的有效拉动。四是持续推动财政投入方式创新。加强资金联动,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放大作用,加快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的投资运作,引导信贷基金、社会资本投向重大项目建设。

  (三)服务中心大局,全面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是全面落实总书记对桂林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重点支持打造世界级旅游城市、保护生态环境、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用好用活红色资源等方面。二是全力支持工业产业高质量发展。统筹工业、园区建设等资金,落实好相关产业扶持政策,培育壮大龙头企业和重点产业链,持续助力工业振兴,全力补齐最大短板、激活最大潜力。三是全力支持推进科技创新再提速。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支持提升科技创新水平,用好用足科技创新驱动专项资金,不断增强经济创新和竞争力。加快落实促进全社会研发投入政策,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激发市场和企业主体科技创新活力。四是全力支持融入“双循环”新发展格局。准备把握新发展格局的战略取向,完善财政支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政策措施,把支持扩大有效投资的关注重点更多放在补足释放内需潜力,引导创造消费需求的短板上,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五是全力支持区域协调发展。落实推进三大园区财政管理体制,完善财税政策,推动园区提档升级。充分发挥各地比较优势和发展潜力,推动形成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区域经济布局。

  (四)加强民生保障,切实保障社会和谐安定

  一是健全完善民生保障机制。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兜底民生保障。落实就业优先政策,促进更充分高质量就业。合理配备社会公共资源,优化教育医疗资源布局。严格落实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要求,对教育、养老、医疗、低保和住房保障等民生事项,按支出责任予以足额保障,增强惠民政策获得感和可持续性。二是全力支持基本民生发展。既要主动作为,加快补民生短板,又要确保民生支出与经济发展相协调、与财力状况相匹配,防止脱离实际、寅吃卯粮,实现经济发展与民生福祉互促共进。三是全力支持推进乡村振兴。巩固脱贫成果,助推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有机衔接。充分利用乡村振兴相关项目资金,向相对贫困地区、相对贫困人口倾斜,进一步夯实相对贫困地区发展基础,抓好产业扶贫,发挥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主体带动作用,集中资金、项目、技术等资源,大力推动扶贫产业全产业链发展,增强相对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切实巩固脱贫成果,增强脱贫可持续性,形成扶贫开发和乡村振兴战略相互支撑、相互配合、有效衔接的良性互动格局。四是全力支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积极推动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领域的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加快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完善重点流域生态补偿和综合性生态保护补偿,不断提升财政生态环保资金的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

  (五)深化体制改革,建立现代财税金融体制

  一是持续推进财政体制改革。严格落实完善三大园区财税体制,推动园区建设发展。继续推进相关领域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建立科学规范、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市以下财政关系。研究完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深入推进经济发达镇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充分调动县乡两级理财的积极性,促进县域积极加快发展。二是深入推进预算管理改革。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加强项目库管理,完善基本支出定员定额管理。提高部门中期财政规划编制质量,增强规划对年度预算的指导和约束作用。推进财政核心业务一体化系统建设,积极融入全区统一管理规范和标准,实现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推进预算管理水平实质性提高。三是配合推进税费制度改革。密切关注国家、自治区税制改革动向,加大财税部门联动,大力组织培育税源,提高收入质量。四是深入推进地方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改革。完善市本级国有金融资本管理体制机制,健全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制度,统筹市本级国有金融资本战略布局,促进市本级国有金融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六)强化监督管理,扎实筑牢财政风险底线

  一是切实兜牢基层“三保”底线。坚持压紧压实各级“三保”责任,落实好“县级为主、市级帮扶、自治区统筹”的三级保障机制。加强对基层“三保”工作的帮扶指导,做到量入为出、有保有压,坚持“三保”支出在预算安排、预算执行和库款拨付等方面的优先顺序,确保全面覆盖、不留缺口。二是切实防范政府债务风险。稳妥推进存量政府债务化解工作,强化措施,严控增量、化解存量。严格执行限额管理,杜绝违法违规举债融资行为,坚决防止出现系统性区域性债务风险。三是切实强化财政监督管理。完善制度约束、规范财政行为、严肃财经纪律,加大财政资金运行监督检查力度,从源头防范和杜绝违规行为发生。四是切实强化预算约束力度。通过完善执行率、预算调整等量化考核手段、促使部门提前做好预算执行准备,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继续强化预算管理约束,严格预算调整事项,建立健全预算执行与预算安排挂钩机制。五是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对照“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全面预算绩效管理体系目标,构建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体系,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扩围提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和政策实施效果。

  各位代表,“财为国之本,政行天下公”。做好2021年的财政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及桂林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聚焦新目标,落实新部署,扎实做好2021年工作,确保圆满完成今年各项财政工作任务,努力开创财政改革发展新局面,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百年华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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