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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做】最高扣分26分,罚款450元,桂林已有多名司机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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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明行车 · 安全出行

  交通违法曝光台

  一起来看看

  驾驶员:全某息

  时间:2021年7月19日早9时58分

  地点:国道322线1613公里

  事件:在灵川往三街圩上方向路段,灵川交警直属二中队拦下一辆两轮摩托车,车上搭有2个煤气罐。经查,驾驶员全某息属准驾不符,且违规载货,车辆无号牌,未带安全头盔。民警对其开具强制措施凭证,罚款450元,驾驶证扣26分,并扣留车辆。

  

 

  民警对被扣的26分进行一一解释说明:全某存在3项交通违法行为,一是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应罚款200元,记12分;二是驾驶无牌机动车上路,应罚款200分,记12分;三是驾驶摩托车未带安全头盔,应罚50元,记2分,共罚450元,记26分。

  驾驶员:文某华

  时间:2021年7月19日

  地点:三街至狮象3公里100米处

  事件:在三街至狮象方向路段,灵川交警直属二中队拦下一辆三轮载货摩托车,车上载有9人。经查,驾驶员文某华属无证驾驶无牌三轮摩托车,民警对驾驶员耐心讲解无证驾驶和超载搭人的危害,并对其开具强制措施凭证,罚款650元,处以行政拘留,扣留机动车。

  

 

  驾驶员:刘某

  时间:2021年7月19日早9时50分

  地点:八里街八里七路

  事件:在八里七路巡逻时,八里街中队执勤民警发现一辆停在路边的重型半挂货车。经查,驾驶员刘某属驾驶货车违章停车,民警对其开具公安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罚款150元。

  

 

  驾驶员:李某桂

  时间:2021年7月20日22时30分

  地点:大圩路段G35线1324公里200米

  事件:在大圩镇往熊村方向行驶路段,灵川交警直属三中队民警拦下一辆小型轿车。经酒精测试仪检测,驾驶员李某桂血液酒精浓度为27mg/100ml,属酒后驾驶机动车。在执勤民警的普法下,驾驶员李某桂认识到酒后驾车的危害性,民警对其现场开具强制措施凭证,并拖移机动车。次日,驾驶员李某桂主动到交警大队接受处理,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罚款1000元。

  

 

  驾驶员:秦某祥

  时间:2021年7月20日早7时30分

  地点:国道322线

  事件:在国道322线1631公里路段,八里街交警中队拦下一辆两轮摩托车。经查,驾驶员秦某祥属无驾驶证,且未悬挂号牌。执勤民警对其开具强制措施凭证,扣驾驶证12分,罚款500元,暂扣机动车。

  

 

  驾驶员:吴某宝

  时间:2021年7月22日早09时06分

  地点:灵西路

  事件:灵川交警大队直属一中队在灵西路段开展交通违法整治时,拦下一辆无号牌两轮摩托车,车上搭载三人。经查,驾驶员吴某宝属无证驾驶,未悬挂号牌。执勤民警对其开具强制措施凭证,罚款500元,对驾驶员吴某宝行政拘留3日,暂扣机动车。

  

 

  作为机动车驾驶人

  酒后驾驶的危害

  01

  触觉能力降低

  饮酒后驾车,因酒精麻醉作用,人的手、脚触觉较平时降低,往往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

  02

  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

  饮酒后,人对光、声刺激的反应时间延长,从而无法正确判断距离和速度。

  03

  视觉障碍

  饮酒后会使视力暂时受损,视像不稳,辨色力下降,因此不能发现和正确领会交通信号、标志和标线。饮酒后视野还会大大减小,视像模糊,眼睛只盯着前方目标,对处于视野边缘的危险隐患难以发现。

  04

  疲劳

  饮酒后易困倦,表现为驾车行驶不规律,空间视觉差等疲劳驾驶行为。

  超员的危害

  01

  车辆行驶状态不稳定

  超员导致车辆超出其载重量,会增加在行车过程中的不稳定性,使得车辆惯性加大、制动距离加长,危险性也相应增大。

  02

  容易爆胎、失控

  超员车辆极易因轮胎负荷过重、变形过大引发爆胎、突然偏驶、制动失灵、转向失控等事故。特别是交通事故、车辆自燃等意外情况发生时,超员会给乘客逃生、抢救伤员造成极大困难。

  03

  无座乘客最危险

  超员乘客几乎没有任何安全设施保护,一旦发生紧急情况(如车辆侧翻等),危险性不言而喻。

  千万不要抱有任何侥幸心理

  只有守法出行、文明出行

  才能保障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来源:灵川警讯

  版权归属原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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