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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语】恭城检察官灵魂三连问,三男子因为抓蛙傻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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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认识虎纹蛙吗?

  你知道虎纹蛙是保护动物吗?

  你知道野生动物是受法律保护的吗?

  来自检察官的灵魂三连问!

  想必有些问题你也不知道吧!

  

 

  2021年10月20日由恭城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赵某某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在恭城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恭城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戴拥军出庭支持公诉并履行公益诉讼起诉人职责,请求法院追究赵某某的刑事责任及向社会公开赔礼道歉的民事责任。

  案情速递

  时间:2021年5月的一天晚上

  地点:村里的稻田边

  人物:赵某某、李某某、王某某

  晚饭过后,赵某某、李某某、王某某三人在村里的稻田边散步,唠嗑。

  饭后闲情雅致、能与二位兄台畅谈人生,美哉美哉!

  稻花乡里说丰年,听取蛙声一片。哈哈哈...

  啧啧啧...野生蛙吃起来肯定蛮味道!

  大概是蛙声太过于诱人了,赵某某脑海中出现了吃野生蛙类美味的场景,提出一起到田里捕捉野生蛙!李某某、王某某附议。三人便回家准备好手电筒、编织袋等工具,来到该处水稻田里捕捉野生蛙类,不到1小时三人抓了四麻袋野生蛙类。殊不知这样的行径已经惊动了村民,在赵某某将麻袋装上面包车时被执法人员抓个现行,这时李某某、王某某还在水田里继续“劳作”,见状便溜之大吉。

  经鉴定,三人共猎捕野生蛙类82只,其中虎纹蛙73只(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沼蛙6只、黑斑蛙3只,被猎捕的野生动物经济价值共计人民币37400元。

  赵某某归案后,自愿认罪认罚,并主动缴纳生态补偿金及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47198元。目前,李某某、王某某正在追捕中。

  庭审现场

  

 

  戴拥军检察长宣读起诉书

  

 

  该案以远程视频方式开庭审理

  经开庭审理,恭城人民法院支持了检察机关的全部诉求,当庭宣判,以赵某某犯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并责令赵某某就其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行为向社会公开赔礼道歉。

  虎纹蛙小科普

  

 

  虎纹蛙,又称田鸡、水鸡,个头长得魁梧壮实,有“亚洲之蛙”之称,体长超过12厘米,头部及体侧有深色不规则的斑纹,这斑纹看上去略似虎皮,因此而得名。它属于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注意,大家一定要做好功课!!!

  Q1

  普法小知识

  罪名: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

  我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根据法律规定,非法猎捕虎纹蛙100只以上为情节严重,200只以上为情节特别严重。

  Q2

  保护野生动物,是每个人的职责

  可能你会感慨,濒危野生动物离我们太遥远,但实际上就在我们身边,广西是我国生物多样性最丰富的地区之一,由于人们毫无节制地狂捕贩卖,加之农药化肥对生态环境的破坏,虎纹蛙数量急剧减少,成了濒危动物,所以,保护野生动物势在必行。

  野生动物不是食品、商品,全民应拒食野味!如果想食用,市场上有来源合法的养殖蛙,没必要去抓野生蛙,不要为了“补身”而毁了自己的人生。

  来源:恭城检察 桂林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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