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规定,桂林市永福县消防救援大队,主要承担永福县内消防监督执法、火灾扑救、抢险救援、应急救灾、社会救助等工作,是一支保卫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队伍。
为了有效缓解当前消防救援队员力量不足,增强永福县城、百寿、苏桥三个消防救援站的消防力量,提高永福县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桂林市永福县消防救援大队决定在永福县范围内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20人(限男性,战斗员岗位17名,驾驶员岗位3名)。
招 聘 要 求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方针、政策、路线,忠于祖国,有志为消防事业做贡献;
2、学历:高中或以上文化程度;
3、年龄:战斗员岗位30周岁以内,驾驶员岗位35周岁以内;
4、体格条件:男,五官端正,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应征入伍体格检查标准》,身高不低于162厘米,体重不少于50kg,如果有特长可以放宽要求;
5、本人自愿,保证签订合同后服从组织分配,安心工作,发挥专长。
(二)同等条件下,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优先招聘:
1、中共党员;
2、获得招聘岗位相应资格证书或职称的;
3、服役期满且表现优秀的退役军人;
4、拥有消防岗位资格证及计算机、电工、笔迹工整、体育、文艺等特长的。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应聘资格
1、散布带有政治性错误的言论,撰写、编著、发表、出版带有政治性错误的文章、著作的;
2、曾被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收容教育、行政拘留的;
3、因涉嫌违纪、违法正在被调查处理,或者正在被侦查、起诉或者审判的;
4、因犯严重错误被开除公职、勒令辞职、开除学籍或者被开除党籍、留党察看、开除团籍的;
5、有黑社会性质组织或者犯罪团伙标志、有损国家形象、有损社会公德文身的;
6、参加过邪教组织或者进行过活动的,参加过有害功法组织或者主动进行过活动的;
相 关 待 遇
(一)政府专职消防员的工资标准:
正式签约上岗后5000元/月(含五险一金,按照学历、岗位等标准要求具体确定,并随着工龄增加及工作表现逐年递增)。
(二)其他待遇:
①每年统一安排体检1次;
②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实行集体就餐和住宿;
③转正后每月休假天数为8天,年假5天(工龄满5年以上享受年假10天);
④单位统一提供伙食及发放服装;
⑤将按照永福县相关规定后买相应人身保险。
招 聘 程 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个人线下报名、线上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2年2月16日至3月31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方式:
①线下报名:桂林市永福县盛祥路86号(永福县消防救援大队岗亭询问)。
②联系电话:13667736338(唐指导员)、18277302117(王副站长)、0773-8551119(大队座机)
③线上报名:简历投递邮箱:YFXFDD119@163.com
3、报名须知:投递个人资料,其中包括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个人简历、各类资格、职称证书及获奖证书、个人档案托管证明、工作经验证明(如系部队退役人员,需提供相关证件)等材料复印件。
4、签约:经面试、体检、培训合格后,实行2个月试用期,试用考核合格即可签订劳动合同。
管 理 制 度
对聘用的政府专职消防员实行准军事化管理,实行24小时执勤备战制度,执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队列条令》、《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处分条令(试行)》。第一次合同期为一年,合同期满,必须经我大队组织的考核合格后方可续签合同。对政府专职队员进行每月体、技能考核,每年进行业务理论、专业知识考试及综合考评。正式签约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派到相应消防站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