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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送充电器,苹果被判赔消费者7000元

新晚报1771

  综合外媒报道,巴西戈亚尼亚市一家法院裁定,苹果公司在iPhone包装盒中没有附赠充电插头,违反了消费者保护法,需要赔偿一名iPhone买家5000巴西雷亚尔(约合7000元人民币)。

  根据巴西《消费者保护法》(CDC)第39条,“搭配销售”在巴西是一种滥用和被禁止的做法,因此不允许将手机和充电插头分开销售。

  苹果在辩护中表示,很明显iPhone没有配备充电器,并且出于环境原因移除了充电器。苹果表示,从iPhone12中移除充电器的决定每年可为其节省200万吨碳排放,约占苹果年度排放量的10%。

  据悉,这不是苹果第一次在巴西因运送不带充电器的iPhone而受到审查。去年3月,该公司因这种做法被罚款200万美元。当时,巴西圣保罗州公共消费者保护机构Procon-SP还指控苹果误导广告、销售有缺陷的产品、维持不公平的合同条款,以及不修理仍在保修期内的产品。

  新晚报综合中新经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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