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是第50个世界环境日,为增强辖区居民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投身生态文明建设,兴安镇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所在中心广场开展以“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为主题的宣传服务活动。
活动中,志愿者重点对我县下发的《长江保护法》《漓江保护条例》进行宣传,呼吁群众自觉参与到保护漓江流域生态环境的队伍,保护流域内植被、水资源以及生物多样性,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同时,志愿者通过发放宣传手册、现场案例讲解等方式对大气污染防治、露天焚烧秸秆的危害进行宣传,动员广大群众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
“在志愿者的科普宣传下,我知道了“世界环境日”是什么,在以后的生活中,我要从小事做起,不乱扔垃圾,同时教育家里人树立环保意识。”居民表示。本次宣传服务活动的开展,提高了群众尊重和保护环境的意识,有效引导群众注重绿色低碳生活,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奠定良好基础。
通讯员:潘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