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刘健 通讯员黄桂兰
炎炎夏日,被誉为“漓江之肾”的会仙喀斯特国家湿地公园内一处200多亩的荷花正竞相绽放,河道两侧绿树成荫,荷叶田田,潺潺细水流淌在蜿蜒的河道中,群群白鹭翱翔其上,动听的鸣叫声此起彼伏。2023年7月6日上午,央视新闻频道《新闻直播间》栏目用11分钟播出了《大美中国·览夏 广西桂林会仙喀斯特国家湿地公园》良好生态环境的报道。
全面推行林长制以来,临桂区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科学指引下,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近年来,湿地保护治理水平全面提升,生态安全屏障日益坚实,生态环境持续保持良好,绿色成为临桂区高质量发展的鲜明底色。
湿地生态修复 成果显著
会仙湿地是漓江流域中最大的喀斯特地貌原生态湿地,也是湘桂走廊南迁候鸟的重要栖息地。
长期以来,临桂区时刻牢记总书记嘱托,当好保护桂林山水的“二郎神”,以林长制为抓手,秉承“保护优先,合理利用”以及“原生态、微改造、少干预”的理念,积极开展一系列湿地修复与保护措施,用生态的办法治理生态,让会仙喀斯特湿地“颜值”与“气质”实现同步提升。
此外,临桂区人民政府累计投入各类资金9000多万元,开展了退塘还湿、有害生物清理、古运河修复、环境综合整治等工程,累计退塘还湿面积155公顷,植被恢复面积约50公顷,水葫芦清理面积约100公顷。2021年实施了《桂林会仙喀斯特国家湿地公园生态修复工程》(桂林漓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项目,遵循自然修复为主、人工修复为辅的原则,努力将干预程度降到最低。截至目前已完成公园内水葫芦清理面积约1650亩,完成河道清淤约14.154万立方米;根据公园实际情况,不仅科学制定了湿地生态修复保护的措施,还不断优化湿地修复的技术水平,完成新建护岸松木桩长约1730米,新挖引水渠道740米,恢复会仙湿地补水渠道640米,清理有害生物(粉绿狐尾藻)52亩;适度采取人工干预措施,清理福寿螺、小龙虾等有害物种,持续稳定了湿地的生态系统和功能,逐渐增加了物种的丰富性,湿地公园鸟类从166种增加到173种、植物从328种增加到340种。
2023年2月,在杭州举办的世界湿地日宣传大会上,会仙喀斯特湿地成功列入国际重要湿地名录,成为全国82个国际重要湿地之一。
有法可依 守护生态之美
2022年6月1日,《湿地保护法》正式施行,这是我国首部专门保护湿地的法律,确立了湿地保护管理顶层设计的“四梁八柱”。
2022年,以会仙喀斯特国家湿地公园为试点,由桂林市林业主管部门与临桂区政府共同起草完成的《桂林市会仙喀斯特国家湿地公园保护管理规定》(以下简称《保护规定》)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三审,2022年11月25日经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批准,于2023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使会仙湿地保护实现了“个性化”的有法可依。
根据《保护规定》,临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会仙湿地公园保护综合协调机制,解决会仙湿地公园保护、利用和管理的有关重大事项条款。临桂区建立了“林长+”制度,通过与林长制成员单位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实现信息共享,对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相互移送,如组织临桂区检察院、临桂区林业局自然保护地管理中心等林长制成员单位,不定期在公园范围内开展全面清理违法捕捞专项整治行动,坚决查处“电、毒、炸”鱼及违法网捕行为。通过联合执法行动,会仙湿地公园内违法行为明显减少,周边群众参与保护湿地积极性、维护湿地生态安全的意识得到了空前提高。
与自然共生 谱写湿地新篇章
近年来,临桂区创建“林长制+湿地”工作机制,运用创新思维,将会仙喀斯特湿地优美的自然环境、深厚的文化底蕴、显著的生态功能同美丽乡村建设、产业发展、科普宣教、自然教育等方面深度融合,形成了会仙湿地保护建设的新模式,为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推进湿地保护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2022年,会仙喀斯特国家湿地公园成功申报了“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小学生研学基地”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科普教育基地”,2023年成功申报了“港澳青少年研学实践教育基地”,依托会仙喀斯特湿地得天独厚的生态优势,湿地范围内每年开展“野翅膀”观鸟、“向水而生的湿地植物”等自然教育课程及品牌活动30多场次,参与者5000多人次,同时鼓励湿地周边群众参与湿地保护,开展符合湿地保护要求的生态旅游、生态农业等合理利用活动,推动湿地周边地区绿色发展。
珍爱湿地,守护未来。临桂区人民政府将继续秉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原则,加大会仙喀斯特湿地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力度,探索推行湿地休养生息的会仙模式,努力提升湿地生态状况,维护生物多样性,更好展现人与自然和谐之美,让更多人民群众在家门口尽享“诗与远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