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柳州市、玉林市、百色市
贺州市、崇左市
发布最新人事信息
详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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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
玉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名单
(2023年8月30日玉林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一)
决定任命:
张惠强为玉林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孙睿君为玉林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二)
决定任命:
李唐明为玉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覃沛为玉林市商务局局长;
彭淇为玉林市统计局局长;
符征旭为玉林市医疗保障局局长。
决定免去:
杨开源的玉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职务;
李唐明的玉林市商务局局长职务;
符征旭的玉林市统计局局长职务。
(三)
免去:
王慧的玉林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玉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张惠强为玉林市人民政府
代理市长的决定
(2023年8月30日玉林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五十条规定,玉林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张惠强为玉林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
玉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白松涛辞去玉林市人民政府
市长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2023年8月30日玉林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玉林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接受白松涛因工作变动辞去玉林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请求,并报玉林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玉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谢明辞职请求的决定
(2023年8月30日玉林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玉林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
接受谢明因到龄退休提请辞去玉林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并报玉林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柳州市
8月30日,柳州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一府一委两院”的有关人事事项。
(一)
决定任命:
吴振兴为柳州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李兵为柳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钟宏珊(女)为柳州市行政审批局局长;
于澄为柳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
决定免去:
韦宁的柳州市交通运输局局长职务;
林卫的柳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职务;
朱霞(女)的柳州市行政审批局局长职务;
梁洪波的柳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
(二)
任命:
覃钊为柳州市监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
欧俊锋的柳州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三)
任命:
孙翔为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李佳(女)为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
免去:
孙翔的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职务;
李佳(女)的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朱程路的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四)
任命:
贾秀霞(女)为柳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
杨超毅的柳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百色市
百色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名单
(2023年9月1日百色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一)
决定任命:
李云为百色市国防动员办公室主任。
决定免去:
罗卫东的百色市公安局局长职务。
(二)
任命:
劳珍(女)为百色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欧阳广明的百色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百色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免职名单
(2023年9月1日百色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决定免去:
谢尊的百色市交通运输局局长职务。
百色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华东辞去广西壮族自治区
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3年9月1日百色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百色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定:接受华东因个人原因无法履行代表职责辞去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
贺州市
贺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邓少伟辞去市人大常委会委员、
市人大民族外事华侨宗教委员会
主任委员职务的决定
(2023年8月30日贺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贺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决定:
接受邓少伟因工作变动辞去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市人大民族外事华侨宗教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
贺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邓水育辞去市人大常委会委员、
市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
主任委员职务的决定
(2023年8月30日贺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贺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决定:
接受邓水育因工作变动辞去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市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
贺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罗海峰辞去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决定
(2023年8月30日贺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贺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决定:
接受罗海峰因工作变动辞去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
贺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名单
(2023年8月30日贺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一)
任命:
刘国年为贺州市人大农业和农村委员会委员;
赵军为贺州市人大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委员。
免去:
蔡佳余(女)的贺州市人大农业和农村委员会委员职务;
赵颖(女)的贺州市人大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委员职务。
(二)
任命:
罗宗斌为贺州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
韩必禄的贺州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钟光柱的贺州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三)
任命:
吴润尚为贺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免去:
周成才的贺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四)
免去:
唐燕(女)的贺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崇左市
崇左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人员名单
(2023年8月31日崇左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一)
免去:
黄海滨的崇左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正处长级)职务。
(二)
决定任命:
冯精敏为崇左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何永恒为崇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黄信佩为崇左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黄映虹(女)为崇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决定免去:
黄映虹(女)的崇左市司法局局长职务;
梁志红的崇左市自然资源局局长职务;
何日明的崇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职务;
冯江华的崇左市农业农村局局长职务;
黄信佩的崇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三)
任命:
卢素云(女)为崇左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免去:
谭志的崇左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黄飞的崇左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二庭庭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