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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象华江·最美瑶乡”短视频摄制大赛开启!

灵渠资讯2663

  华江瑶族乡地处兴安县西北部,位于华南之巅--猫儿山南麓,是猫儿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世界生物保护圈、桂林漓江发源地,也是红军长征翻越老山界的途经地,拥有无与伦比的生态绿色、历史红色、瑶乡原色“三色文化”资源禀赋。境内拥有国家4A级景区两家、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1个、中国民族特色村寨1个、广西民族特色村寨3个、森林人家8家,乡村旅馆、酒店、农家乐、民宿等经营单位200余家。近年先后荣获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 、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乡、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广西养生养老小镇、桂林新型城镇化示范乡镇等荣誉称号,猫儿山竹海荣获自治区五星级农业核心示范区,近期已通过考核成为广西首批特色旅游名镇。

  为更好地展示、宣传、推介和传承华江生态绿色、历史红色和瑶乡原色“三色”文化,提升“红色老山界·魅力新瑶乡”华江旅游形象的知名度和美誉度,现特面向社会广大影视制作专业人士和摄影摄像爱好者,以“印象华江·最美瑶乡”为主题,有奖征集旨在宣传推介华江瑶乡美景和旅游的短视频,所征集到的视频将聘请专业评委进行评奖,获奖作品给予颁发奖金和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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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主办单位

  中共华江瑶族乡委员会、华江瑶族乡人民政府

  二、联合发起

  广西师范大学文学院/新闻与传播学院网络与新媒体教研室

  三、征集对象

  区内外高校在校大学生、广大影视作品摄制爱好者

  四、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11月26日24:00截止

  五、短视频要求

  (一)短视频需突出华江文旅特色,以华江境内的自然风光、红色文化、民族团结、特色民宿(酒店)、特色美食、乡村旅游、乡村振兴等题材为内容。

  (二)每条短视频时长不得超过3分钟,包括完整的片头、片尾、字幕(简体中文)等(时长不足30秒或超出3分钟视为无效投稿)。采用数字高清规格拍摄制作,短视频分辨率均为1920×1080及以上。短视频统一采用MP4格式。每人投稿作品不得超过5个。

  (三)短视频内容须积极健康向上,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四)短视频须为本人创作且未参加其他各类比赛的原创作品,应征者必须对短视频内容享有完整版权,不得抄袭或擅自使用他人作品,不存在任何侵权行为、无任何权属争议。短视频如含有非原创性的内容,包括画面、片段、歌曲或者音乐,必须注明内容的来源。如有侵权行为,主办方有权取消其评选资格并追回奖项,涉及法律责任由应征者自行承担并赔付损失。

  (五)本活动如有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将按照相关规定撤销奖项;同时,也欢迎社会各界监督举报。

  (六)短视频一旦发送至指定邮箱,则在评选结果公布之前,应征者不得将其短视频进行其他评定,主办方将拥有短视频完整版本的任何操作,包括但不限于进行其他比赛参选、网络传播、改编、出售等,否则,主办方可取消对应评定并收回奖金,一切责任均由应征者自行承担。

  六、评选方法与程序

  本次评选分为公开征集、专家评审、结果发布三个环节。

  (一)公开征集

  作品通过推文报名征集,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6日24:00时。

  (二)专家评审

  由主办方组织专家对征集参赛作品进行评分,按分值高低确定名次,2023年11月28日前完成。

  (三)结果发布

  获奖名单将于2023年11月28日正式公布并颁奖。

  七、评奖方式及奖项设置

  本次活动期间评审委员会对短视频进行评比,同时会通过相关渠道印证作品来源和真实性;获奖短视频将在相关官方微信公众号、自媒体、网络平台等媒体平台上发布。获奖作品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本次活动设一等奖1名,奖金3000元并奖励价值3000元的猫儿山科研接待中心新套房一晚体验券一张(有效期2023年12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二等奖2名,奖金每名2000元;三等奖3名,奖金每名1000元;优秀奖若干名,奖金每名600元。

  一等奖奖励

  ★ 猫儿山科研中心概述 ★

  猫儿山科研接待中心位于华南第一峰猫儿山海拔2000米处,距离华南之巅约1.2公里路程,是集山地运动、爱国主义教育、科普教育于一体的科研接待中心。

  现科研接待中心会议室,餐厅等配套齐全,下一步,将以自然生态科普教育为核心,建设体验式珍稀动植物成长馆、自然科普教室等项目,打造成为集研学实践、感官教育、生活娱乐、沉浸体验于一体的华南最高海拔的科研接待中心。

  房间数量:房间171间,床位325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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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投稿方式

  (一)原创作品请以短视频格式发送至Huajiang1016@163.com,报名表请填写作者真实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等相关信息。联系电话:18907832875,联系人:李女士。

  通过扫码二维码报名参加活动

  九、注意事项

  (一)主办单位对短视频具有处置权。来稿概不退回请自留底稿。

  (二)主办方对获奖作品享有版权,以后用于集结出版或其他宣传活动不再支付报酬。

  (三)获奖作品作者须向主办方提供视频原素材,要求无水印和字幕,凡应征,即视为授权本活动主办单位对应征作品拥有以公益传播为目的的信息网络传播权、编辑权、复印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汇编权、出版权,并可将报送作品直接或剪辑(含混剪)后用于媒体宣传推广及网络传播,无需另付稿酬或其他费用,并可将前述权利再许可给其合作单位和各级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开展公益性服务使用。如有商业合作另行约定,方案主办单位享有优先权。

  (四)短视频征集少于30条,则本次活动自动取消,本活动为纯公益性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

  (五)本次活动主办单位享有最终解释权。

  中共华江瑶族乡委员会

  华江瑶族乡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18日

  来源|中共华江瑶族乡委员会 华江瑶族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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