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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中心 | 桂林

注意啦!广西多地公布春节禁(限)燃放烟花爆竹区域

广西法治日报3731

  年关将至

  爆竹声声辞旧岁!

  每年最期待的就是过年放烟花啦!

  你知道哪里能放烟花吗?

  01

  南宁市

  为有效防范火灾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营造文明、安全、低碳、祥和的节日氛围,根据《南宁市烟花爆竹经营燃放管理规定》《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南宁市城市规划内禁止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通告》(南府规〔2022〕1号),2024年南宁市区继续执行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区和限制燃放区的管理规定。

  


  ▲南宁市禁放区域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

  泉南高速公路高改快路段、那安快速路、长虹东路、长岭大道(规划)、那况路(规划)、金川路、那安快速路、南宁绕城高速、大学西路、鹏飞路、邕江北岸、西明大桥、邕江南岸、南宁绕城高速、玉洞西立交、南宁外环高速、那马北互通、兰海高速、那安快速路、梁村大道、蒲兴大道、良信路、腾鲤路、梁村大道、橙山路、五合大桥(规划)、邕江北岸、泉南高速公路、南宁东收费站组成的环道以内的区域(含环线道路,不含公墓)。

  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

  南宁绕城高速、大学西路、鹏飞路、邕江北岸组成的环道以内的区域,以及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内的公墓。

  02

  柳州市

  今年春节,柳州禁燃区内继续实行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

  禁止区域:

  鹧鸪江路—柳长路—北环路—白露大桥—瑞龙路—在建线路(莲塘)(现西外环路)—焦柳线—三北高速—柳石路—洛维路—泉南高速—强容路—056县道—鹧鸪江路组成的环线并向外延伸50米所构成的区域(详见附图)。

  


  ▲柳州市禁放区域

  根据相关通告,在不能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的规定责令停止燃放,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欢迎广大市民监督举报,举报电话为110。

  03

  桂林市

恭城瑶族自治县

  (一)禁放区域

  1.自治县人民政府所在地城镇建成区及高铁新区,其区域为:白马大桥沿滨江西路至县残联以东区域(含沿路两旁),县残联沿滨江路至燕岩大桥以北区域,燕岩大桥沿滨江东路至县卫健局以西区域,燕岩大桥至新街岔路口,县卫健局沿茶江河东段至茶江大桥以西区域,茶江大桥至高铁站,高铁站进站路口至往路口村高铁桥,茶江大桥沿茶江河至县自来水厂以西区域,县自来水厂沿直线直至全沙公路与叫化祖岔路口以南区域(含灰鼠岩、财贸印象小区、阳光盛景小区等),全沙公路与叫化祖岔路口沿进满塘村路至满塘大桥以南区域,满塘大桥沿西河至白马大桥以东区域。

  2.除上述区域之外的下列场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国家机关办公场所;文物保护单位;高铁站、车站等交通枢纽,公路、高速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军事设施所在地;风景名胜区、山林、草地等重点防火区;医疗机构、幼儿园、学校、养老机构、宾馆、商场、市场、文化娱乐体育场馆等;输变电设施以及环境自动监测设施安全保护区内;其他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3.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集镇建成区。

  (二)限放区域

  除第(一)点所列的禁放区域外的其他区域及场所均为限放区域。在此区域,可以在春节期间(农历除夕至正月十六)每天早上06:00至次日凌晨00:30时间段内燃放烟花爆竹,其余时间均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桂林市恭城瑶族自治县禁放区域

  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区域或地点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或者地点的宾馆、饭店、商铺、商场、影剧院、娱乐场、运动场、展览馆等社会公众活动场所的经营者,未履行劝阻或者报告义务,并发生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由公安机关对经营管理者处一百元以上三百元以下罚款。

  04

  梧州市

  梧州市市区烟花爆竹禁燃禁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告知书》,明确了梧州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禁止燃放的场所,以及有关处罚规定等内容。

  


  主要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

  环城高速倒水互通至城东互通、城东互通至苍郁高速河步互通、河步互通至包茂高速保村互通、保村互通至倒水互通路段围合以内万秀区、长洲区、龙圩区、苍梧县的城乡区域。禁止燃放的其他场所为:文物保护单位、博物馆、档案馆、车站、码头、机场、加油(气)站、液化气供应站(点)、油库、水利设施、风景名胜区、公园、城市广场、集贸市场、步行街以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场所或区域。

  禁止燃放的其他场所为:

  文物保护单位、博物馆、档案馆、车站、码头、机场、加油(气)站、液化气供应站(点)、油库、水利设施、风景名胜区、公园、城市广场、集贸市场、步行街以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场所或区域。

  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对未经许可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对责任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05

  贵港市

  根据《贵港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要求,禁止在本市城区东环路、南环路、西环路、北环路以内的区域燃放烟花爆竹。

  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地点、时段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将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并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06

  崇左市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崇左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一)在禁止燃放的地点、时间燃放烟花爆竹,或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并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未经许可举办焰火晚会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或者焰火晚会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燃放作业单位和作业人员违反焰火燃放安全规程、燃放作业方案进行燃放作业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对责任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三)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场所或者时段,提供庆典、殡仪、宴席等服务的经营者为服务对象提供烟花爆竹燃放服务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对提供烟花爆竹燃放服务的经营者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对在其服务场所内未履行劝阻或者报告义务,并发生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由公安机关对经营者处一百元以上三百元以下罚款。

  07

  来宾市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和区域:

  禁止时间:全年禁燃,春节期间强化管控。

  禁止区域:西至华侨大道,东至湘桂铁路,南至天然桥路,北至铁北路,围成的区域内和外延2公里的范围内;城区周边主要村委(村庄)一并列入禁燃范围,包括:来宾华侨农场新村,良江镇吉利村委新龙村、良江镇罗村社区方村、福凌村、罗村,河西街道长梅社区长梅村,城北街道沙来社区南村、村背村、西村,城北街道平西社区郭村、平西村、上暖村、中暖村等12个村委(村庄)。

  特殊规定:设定两个烟花爆竹燃放点,有燃放需求的市民可自行前往燃放,一是桥巩镇彩村的古瓦水库周边,二是良江镇葫芦岛路口对面(来宾市豪业气体有限公司液体储运建设项目拟建设地点);确需在禁燃区内燃放的须取得公安部门的燃放许可。

  在禁燃禁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或者庆典活动未经许可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并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欢迎广大市民朋友监督举报,举报电话:110。

  


  ▲来宾市禁放区域

  08

  防城港市

  一、做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的宣传者。利用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平台,向亲朋好友宣传不销售、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的好处,把不销售、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变成自觉行为。

  二、做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的行动者。沿街商户和个人自觉做到不在未经政府审批的区域燃放烟花爆竹,不销售、不储存、不燃放、不非法生产和加工烟花爆竹,保护公共环境卫生,尊重环卫工人劳动成果。

  三、做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的监督者。对违反规定的销售、购买、存储、运输、燃放等行为要主动劝阻、积极举报,在全社会形成互相监督、安全互相保障的良好氛围。

  四、违反《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防城港市烟花爆竹销售燃放管理规定》的,市公安、应急、消防、市场监管、城市管理监督等部门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市公安部门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防城港市禁放区域

  09

  北海市

  根据《北海市人民政府关于禁燃限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北政布〔2019〕5号)要求,向海城区广大居民发出倡议:

  1、做不燃放烟花爆竹的践行者。请广大居民行动起来,从你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不燃放烟花爆竹,养成低碳、绿色、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尽己之力守护碧水蓝天。

  2、做不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者。请广大居民利用微博、微信、抖音、手机客户端等新兴传播方式,向亲朋好友宣传不燃放烟花爆竹的益处,努力把不燃放烟花爆竹变成广大居民的自觉行为,凝聚起保护生态环境的正能量。

  3、做不燃放烟花爆竹的监督者。请广大居民发挥主人翁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既做到自己不在禁止燃放区域内随意燃放烟花爆竹,又积极劝阻和抵制周边人员随意燃放烟花爆竹的不文明行为,彻底消除安全隐患,使广大居民在安全祥和中欢度元旦、春节。

  10

  贺州市

  


  


  来源:广西头条NEWS、广西消防、南国早报、广西12345热线、各市官方公众号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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