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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车上吸烟、铁路上行走……广西通报33起违反铁路安全法规案例

南国早报客户端1707

  7月23日,南宁铁路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对今年二季度33起违反铁路安全法规典型案例进行公开通报,部分责任人被铁路公安机关行政拘留或行政罚款。

  ▲5月13日,D3679次动车组列车在南广线平南南站,旅客携带的行李箱阻挡车门正常关闭。视频截图

  此次通报中,占比最大的是旅客在动车上吸烟。10起相关案例中,8起案例的责任人被行政拘留5日,2起案例的责任人被罚款1000元。例如,旅客唐某某在动车车厢厕所内吸烟,触发列车烟雾报警系统,造成列车运行速度急剧下降,危及动车组运行安全,被铁路公安机关行政拘留5日。

  6起违法在铁路线路上行走坐卧案例的责任人,均被处以行政罚款处罚。例如,贵港市韦某某在黎湛铁路覃塘站内来回横越铁路线路,停留线路道心进行拍照和录视频,危及铁路运输安全,被铁路公安机关罚款100元。

  危害铁路站车秩序、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违法放飞无人机事件,在今年两次通报中较为高发。例如,旅客韦某某乘车时因个人原因未及时下车,其携带的行李箱阻挡车门正常关闭,造成列车二次关门,影响该次列车正点开行,被铁路公安机关罚款200元。罗某某未经报备许可,擅自使用无人机飞越南昆铁路和南昆客专上空拍摄视频,危及铁路运输安全,被铁路公安机关行政罚款300元。

  通报提及违法进入铁路封闭区域案例有3起。其中,来宾市熊某某挖开衡柳铁路防护栅栏,钻进高速铁路封闭区域内,危及铁路运输安全,被铁路公安机关罚款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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