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采集机关 | 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安装地点 | 查处的违法行为类别 |
1 | 桂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秀峰大队 | 滨江路漓江剧院(旧)斜对面 | 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 |
2 | 桂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秀峰大队 | 西凤路观漪桥头 | 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 |
3 | 桂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秀峰大队 | 环城西二路与西凤路交叉口 | 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 |
本次关于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公示时间自2024年8月2日至2024年8月8日,公示期7天。公示期结束后,桂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将正式启用以上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对经公示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取证及查处。
桂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4年8月2日
资料来源:广西桂林交警